指定连锁药店记录并上报退烧止咳等药品销量;若本地出现新冠病例,辖区所有零售药店退烧药实名登记……昨日记者从郑州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市市场监管局日前发布关于《郑州市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药品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就我市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药品零售管理有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根据《通知》要求,由市市场监管局确定至少1家在市区内有连锁分店的药品零售连锁总部,每日记录退烧、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药品销售量并上报所在地区县(市)市场监管局。
若郑州本地出现新发新冠肺炎病例,郑州辖区所有零售药店销售退烧、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药品均实施实名登记制度,统计信息报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及时报告同级疫情防控领导机构,由疫情防控领导机构部署相关街道(乡镇)追踪核查发热等症状的病人并引导其及时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