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记者从省自然资源厅了解到,该部门出台了《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政商交往行为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通知》,从强化担当履职尽责、畅通政商沟通渠道、落实政务诚信要求、落实“服务型行政执法”要求、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等九大方面促进全省自然资源系统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全面优化营商环境。
《通知》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审批服务信息化,在不动产抵押登记、矿业权审批、地质灾害防治资质审批、测绘资质以及规划资质审批等政务服务中推行“一网通办”,限时办结,实行“只跑一次”和“一次性告知”,严禁人为增加审批材料。严禁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冷横硬推等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以及“微笑不办事,热情不服务”懒政怠政等现象。
《通知》明确,畅通政商沟通渠道,做到有文必复、有信必回、有问必答。土地供应、矿业权出让、资质审批等自然资源领域事项不得人为设置门槛,要平等对待市场主体;保持政策连续性稳定性,根据实际设置合理过渡期,给企业留出必要的适应调整时间;政策执行坚持实事求是,不搞一刀切。
此外,《通知》还发布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行政处罚、中介服务、投诉举报的统一机制、制度、保障和违纪维权渠道。明确全面放开矿产资源开采与生态修复方案、压矿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建设项目规划选址论证、工程建设项目联合测绘等所有自然资源中介服务市场,由市场自由选择中介服务机构,不得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影响市场公平竞争。加强中介服务机构信用监管,不得在监督管理服务中人为设置障碍、选择性执法,截留涉企优惠政策。(记者 曹婷 通讯员 王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