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开封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为93.74亿元,同比增长5.7%。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为18.32亿元,同比增长13.4%,增速与10月相比提升了2.0个百分点。
在开封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今年,开封市上下凝心聚力、多措并举,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惠民便企政策逐步释放效应,有力促进了企业增产达效,社会生产生活秩序恢复稳定,疫情防控形势积极向好,消费需求持续增长。
总体来看,复工复产后,开封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稳中趋快,消费市场稳步升温,并呈现出乡村市场消费增长快于城镇、商品零售高位增长、消费升级类商品销售增长驶入快车道等特点。
乡村市场消费增长快于城镇。得益于我市深挖乡村市场需求潜力、拓展扩大乡村市场需求,11月,我市限额以上城镇和乡村消费品零售额同比分别增长12.6%和28.4%(不含兰考县,下同),与10月相比,增速分别提升了1.7个百分点和10.6个百分点。
商品零售高位增长。5月以来,开封市限额以上商品零售额已连续7个月实现两位数增长,其中11月同比增长13.7%,增速与10月相比提升了2.4个百分点。同时,11月,我市限额以上餐饮收入同比增长10.2%,与10月相比,增速虽然有所放缓,回落了2.3个百分点,但全市餐饮消费市场整体仍保持健康稳定复苏态势。
消费升级类商品销售增长驶入快车道。11月,在开封市限额以上20个商品类别中,17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尤其是以汽车为代表的15类商品零售额保持了两位数增长。其中,我市限额以上汽车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17.1%,增速与10月相比提升了6.7个百分点;金银珠宝类、体育娱乐类、通信器材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均超过20%,分别为23.0%、22.1%、28.7%。
市统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开封市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的背景下,随着更多针对性政策举措实施、效应释放,我市消费需求潜力将被进一步挖掘释放,消费市场将保持稳步升温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