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财政局获悉,市财政根据各区县(市)受灾情况,统筹财政资金8.9亿元,支持灾后恢复重建。
据悉,本批资金重点用于三个方面:用于受灾群众生活保障,主要包括补助受灾困难群众临时生活资金1014万元、过渡安置受灾群众1068万元、城镇居民小区电梯等基础设施维修补助2280万元,保障受灾转移安置人员、紧急生活救助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及生活秩序恢复,确保群众有饭吃、有衣被、有安全住所、有干净水喝、有伤病能及时医治。
支持农业生产生活救助和恢复,主要包括恢复农业生产资金4054万元,重点对农作物绝收和因灾死亡大牲畜进行补贴;补助农村损毁房屋资金3.7亿元、农村道路修复补助1.2亿元,支持受灾群众早日安居,尽快恢复农业农村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保障农村稳定、农业发展、农民生活。
支持工商业恢复,主要包括工业生产救助补助资金1亿元,重点对贡献度较高的受灾工业企业进行救助;帮扶救助城乡小商户资金7600万元,对因灾造成经营困难、停产停业的商贸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采取房租补贴等方式,支持尽快恢复生产、渡过难关。(记者 侯爱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