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河南省财政厅官网发布,今年以来,洛阳市财政局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将债券资金主要用于中央和省、市确定的重点领域、重大战略项目,积极带动社会投资,有效支持补短板、惠民生、促消费、扩内需。截至9月底,洛阳市共发行四个批次政府专项债券资金66.69亿元,较好保障了全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公共社会事业等重点领域资金需求。
一是成立专项债券项目谋划专班,建立专项债券项目定期通报制度和例会制度,建立专项债项目库,对具备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专项债申报库进行补充和完善。同时,将发债项目储备库与发改部门重大项目库有效结合,进一步提高储备项目质量,确保专项债券融资期限与项目资金需求结构相匹配,并持续做好后续专项项目谋划工作,项目按照月报月审制度要求,成熟一批上报一批。
二是加快资金使用进度。专项债券发行后,我市按照中央、省相关专项债券资金管理使用要求,在第一时间将资金下达相关县(市、区)及项目主管单位。并将新增政府债券资金支出进度情况纳入政府债务管理绩效考核范围,建立完善新增专项债券支出进度月报制度,切实加快专项债券发行使用进度,有效发挥新增政府债券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
三是加强债务风险监管。在项目储备阶段,指导帮助项目申报单位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切实履行职责,充分论证项目预期收益和融资期限及还本付息的匹配度,做实做细专项债项目全生命周期和年度收益与融资平衡方案,提高项目申报材料的质量,降低专项债偿还风险。项目执行阶段,及时与资金使用及管理相关主体签订专项债管理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与义务以及还款保证措施,进一步降低资金使用、还款风险。在项目存续期内,将专项债券使用情况作为财政监督的重要内容,每年对各县(市、区)、市直相关单位债券资金拨付进度、使用合规性、专户管理等方面进行核查,落实监管责任,防范金融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