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下午,记者从清风信阳微信公众号获悉,近日,信阳市纪委监委对罗山县山店乡麻田河河砂资源遭盗采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从严从快进行了责任追究。
通报如下:
2020年7月以来,在未取得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信阳兆霆工程有限公司与山店乡政府、罗山县宝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河道清淤河砂回购协议,在罗山县山店乡陈楼村舒洼组境内麻田河河道非法采挖河砂8192.42方,评估价值为44.23万元。
近两个月的非法采砂未得到有效制止,充分说明罗山县委县政府相关领导干部政治站位不高,政治敏感性不强,相关职能部门及山店乡政府执法不力、监管不严、履职不到位,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根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罗山县委县政府和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
责成罗山县委县政府向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检查。给予罗山县委常委、统战部长,麻田河县级河长叶德朝党内警告处分。给予罗山县政府副县长杜勇政务警告处分。
经罗山县委县纪委研究,给予罗山县宝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沈旭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宝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支部书记职务;给予山店乡人大主席杜雷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依照相关程序罢免山店乡人大主席职务;给予山店乡党委书记韩勇、乡长涂鹏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县水利局河砂办党支部书记杨平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给予县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胡庆启党内警告处分,免去县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山店乡党委纪委给予山店乡陈楼村党支部书记陈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罗山县公安机关对相关涉事人员进行了立案侦查。
罗山县山店乡麻田河河砂资源遭盗采问题充分说明罗山县委、县政府相关领导干部政治站位不高,对生态环境问题重视不够,对滥采河砂管控不力,贯彻中央大政方针、执行省委市委工作部署认识不到位、态度不坚决、执行不彻底,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引以为戒,认真汲取教训。(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李鑫 通讯员 汪星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