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河南银保监局新乡分局发布处罚通告:封丘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因贷后管理不到位,信贷资金挪用于偿还贷款本息等违规被合计罚款67万元,相关责任人被警告并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新银保监罚决字〔2021〕52号)显示:封丘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主要有以下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一)集团客户债券投资未统一授信,集中度超监管规定;(二)贷后管理不到位,信贷资金挪用于偿还贷款本息。新乡银保监分局依据(一)《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的通知》第十四条,《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信用风险管理的通知》第一条,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二)《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加强信贷管理严禁违规放贷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该行作出合计罚款67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新银保监罚决字〔2021〕53号)显示:张俊杰对封丘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集团客户债券投资未统一授信、集中度超监管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新乡银保监分局依据《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的通知》第十四条,《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信用风险管理的通知》第一条,《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第四条、第六条、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对其作出警告,罚款6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新银保监罚决字〔2021〕54号)显示:陈志华对封丘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贷后管理不到位,信贷资金挪用于偿还贷款本息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新乡银保监分局依据《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加强信贷管理严禁违规放贷的通知》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对其作出警告,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新银保监罚决字〔2021〕55号)显示:王建军对封丘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集团客户债券投资未统一授信,集中度超监管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新乡银保监分局依据《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的通知》第十四条,《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信用风险管理的通知》第一条,《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第四条、第六条、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对其作出警告,罚款8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