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河南银保监局南阳分局发布处罚通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因内控管理不到位,在客户授信调查中存在虚假记载、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等违规被罚款50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宛银保监罚决字〔2021〕16号)显示:因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内控管理不到位,在客户授信调查中存在虚假记载、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票据流转和贷后管理流于形式。南阳银保监分局依据《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第十五条、第十七条,《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第十五条,《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监管的通知》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对该行作出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宛银保监罚决字〔2021〕17号)显示:张要伟对中信银行南阳分行内控管理不到位,在客户授信调查中存在虚假记载、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票据流转和贷后管理流于形式的行为负有管理责任。南阳银保监分局依据《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第十五条、第十七条,《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第十五条,《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监管的通知》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对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宛银保监罚决字〔2021〕18号)显示:王辉对中信银行南阳分行内控管理不到位,在客户授信调查中存在虚假记载、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票据流转和贷后管理流于形式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南阳银保监分局依据《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第十五条、第十七条,《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第十五条,《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监管的通知》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项。作出对其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的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决定书(宛银保监罚决字〔2021〕19号)显示:刘雄对中信银行南阳分行内控管理不到位,在客户授信调查中存在虚假记载、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票据流转和贷后管理流于形式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南阳银保监分局依据《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第十五条、第十七条,《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第十五条,《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监管的通知》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对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