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经省政府同意,省委农办省委农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等1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扩大农业农村领域有效投资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加快补上“三农”领域突出短板,进一步巩固农业基础地位、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乡村振兴。这是9月8日,记者从省政府办公厅了解到的。
《意见》明确,聚焦乡村振兴重点领域,围绕“产品质量高、产业效益高、生产效率高、经营者素质高、市场竞争力高、农民收入高”发展目标和“布局区域化、生产标准化、经营规模化、发展产业化、方式绿色化、产品品牌化”发展方向,扩大地方政府债券用于农业农村的规模,推动财政支农投入稳定增长,深入推进金融支农,有效引导社会资本投入,进一步扩大全省农业农村领域有效投资,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
《意见》要求,要加快高标准农田、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现代农业园区、动植物保护、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供水保障、乡镇污水处理、智慧农业和数字乡村、农村公路、农村电网等10个农业农村重点领域补短板重大工程项目建设。
为保障各项目的顺利推进,《意见》从六个方面部署加大农业农村投资力度。在充分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方面。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突出畜牧业、农业机械化、粮食生产核心区、农业信息化和数字乡村建设、粮食产业经济五大主题,引领各类资金统筹使用和集中投入。
在推动财政支农投入稳定增长方面。加大财政对“三农”投入力度,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撬动社会资本投入农业农村领域,逐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扩大以工代赈规模。
在深入推进金融支农方面。提高支农再贷款、扶贫再贷款使用率。鼓励农业政策性银行等金融机构依法合规大力开展农业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信贷业务。推动我省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通过资本市场上市(挂牌)融资。完善农村信用体系。推动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和主体落实延期还本付息政策。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作用。完善农业保险试点。
在加大地方政府债券支持乡村振兴的力度方面。用好用足地方政府债券政策,在国家分配限额内,加大一般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四水同治”、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农村公路等乡村振兴公益性项目建设力度。各地可按规定将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用于有一定收益保障的农林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在有效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方面。围绕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农业科技园区、农业产业强镇、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打造一批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的合作平台。加快实施一批PPP项目。
在充分调动农民和集体经济组织积极性方面。引导农民通过投工、投劳、投资等方式主动参与项目建设。深入开展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培育行动,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保障县级以下返乡创业用地。鼓励通过多种途径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开展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提升行动,在土地经营权融资担保、土地流转、招商引资、项目用地、税费减免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