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郑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市与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体制的通知。
?调整土地出让收入分成,固定各项基金和资金计提比例,简化核算方式,提高资金周转效率,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保障市区两级利益平衡,适当向区级倾斜,优化土地供应,提高出让效率,增强财政保障能力,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土地出让总价款扣除33%的计提事项后,剩余67%的成本和净收益全部补助区级或拨付市级做地主体。
?成本和净收益资金,主要用于征地或收购土地费用、拆迁安置补偿、安置房建设、前期开发、市政道路及公共配套设施建设、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和文物勘探发掘费用等其他成本性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