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2月5日召开的全省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现场会上获悉,中央农办已确定巩义市、长垣市、孟津县、宝丰县、新县为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县,要求2022年年底完成改革试点任务,省委、省政府已批复同意试点方案。
为进一步理顺农村宅基地管理体制,解决农民自建住房中的突出问题,2020年年初省政府决定在长垣市、巩义市开展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综合改革试点,经过一年的探索,取得了初步成效。长垣市形成了规范的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办法,有效解决了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中的问题,既保护了农民利益,又节约了土地资源。巩义市积极理顺管理体制,加强规划管控,有效确保了全市农村自建住房建设的规范管理和质量安全。
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根据要求,试点县(市)要积极探索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的具体路径和办法。要围绕宅基地改革9项任务,因地制宜制定管理办法,确保改革有章可循、有序推进。要率先摸清农村宅基地基本情况,率先管好宅基地,率先盘活闲置资源。在改革中绝不允许新增违规违法占地,对存量违法占地要区别情况、分类处置。
省农业农村厅负责人说,改革中,试点县(市)要勇于创新、大胆探索,为全省乃至全国总结出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为全国改革贡献河南力量。同时,要坚决守住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这“三条底线”,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民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