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记者从市城乡建设局了解到,该局发布了《关于开展2020年度建筑业政策奖励工作的通知》,明确对注册地在本市的建筑企业开展政策奖励,符合条件的最高一次性奖励1000万元。
通知提到,注册地在郑州市的建筑业企业、勘察设计企业、监理企业等建筑企业,去年取得满足相关政策奖励标准的业绩,均可提出申请。申报时间截止到4月10日,以该局复核受理时间为准。
根据通知,申报按“企业申请、属地初审、市级核准”的程序,在申报时限内,企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报表,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随后企业注册地县(市、区)建设局进行初审。原则上由县(市、区)建设局分管建筑企业的管理部门受理。市城建局复核认定。通过初审的建筑企业持申报材料分别报市城建局相关部门复核认定,经公示后报市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领导小组批准。最后根据市城建局认定意见,向市政府(市财政局)申请专项奖励资金并拨付企业。
其中奖励标准里,域外迁入特级资质企业,迁入起三年内年产值达到100亿元的,将一次性奖励1000万元。域外特级总承包资质企业迁入或设立特级资质独立法人子公司的,一次性给予奖励1000万元。记者 曹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