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据河南日报消息,河南省政府于9月6日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灾后帮助村民尽快开展住房恢复重建进行了具体安排,引导支持有意愿、有条件的群众进城买房。
会议提出,村民住房一般损坏进行修缮加固的,要在10月底前完成;村民自建的,要在12月底前完成;政府统建的两层以下(含两层)安置点,原则上12月底前完成主体建设;政府统建的多层安置区,原则上明年6月底前要具备入住条件。
要把重建安置与推进新型城镇化、实施乡村振兴相结合,真正把重建家园办成民心工程、民生工程。要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合理选择建设模式,采取农户自建与政府统建相结合,原址重建与异地新建相结合。对于住房倒塌户和严重损坏户,户均补助资金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2.5万元、省级财政补助1.5万元、市级财政补助1万元,采取集中安置的省级财政人均再补贴2000元。支持采用装配式建筑进行重建,集中连片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装配率达50%以上的,省级财政每平方米补助100元,市、县可根据财力适当给予补助。
同时,要积极探索采取货币化安置方式,引导支持有意愿、有条件的群众进城买房。村民自愿到城镇购买住房,并退出原宅基地的,可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有偿收回宅基地,补偿标准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补偿资金用于农户进城购房补贴。
今年7月份以来,河南省遭遇特大暴雨灾害,150个县(市、区)、1663个乡镇、1453万多人受灾。据统计,全省共倒损农房26.16万户、98.61万间。其中,倒塌3.36万户、10.66万间,严重损坏7.21万户、29.31万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