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贷款数据颇受投资者重视。但要全面关注不良贷款,首先应该解决的是数据真实性问题。
仅仅关注五级分类体系下的不良贷款及不良率并不合理。一方面,各行对不良认定的标准不同,存在“注水”空间;另一方面,目前存在将不良贷款挪出表外的交易方式,也可以隐藏不良。
1998年以前,中国商业银行的贷款分类办法把贷款划分为正常、逾期、呆滞、呆账四种类型,后三者合并称为不良贷款,在我国简称“一逾两呆”。这种根据贷款到期时间来考核贷款质量的贷款四级分类框架,不足之处在于掩盖了银行贷款质量的问题,只有超过贷款期限,才会在银行账上表现为不良贷款,容易引发借新还旧的现象。
1998年5月,央行制定《贷款分类指导原则》,要求商业银行依据借款人的实际还款能力进行贷款质量的五级分类,即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后三种为不良贷款。2004年起,国有大行及股份制银行开始全面推行贷款五级分类制度。
理论上说,同一笔贷款,可能在四级分类标准下属于不良,但在五级分类下却不被纳入不良,反之亦然。譬如贷款逾期1天,在五级分类下就只被认定为关注类贷款;贷款并未逾期但还款能力出现问题,在五级分类下被列为不良,但在四级分类下却体现为正常。此外,出于粉饰报表的动机,银行也可能人为干预五级分类。譬如已逾期但逾期时间不足的,不予下调贷款质量分类;企业已出现风险苗头,但目前贷款尚未逾期或者已逾期但时间不长,也不予下调贷款质量分类。
因此,要反映四级分类下“逾期贷款”与五级分类下“不良贷款”之间的对应关系,“不良贷款/逾期90天以上贷款”指标相对合理。一般来说,风险暴露的逾期90天以上贷款都应纳入不良贷款,再加上部分期限未到期,但定性风险特征已符合不良贷款的贷款,该指标应当大于1。
此外,还需关注不良贷款指标、关注类贷款指标的变化。不良贷款指标,除了要注意到不良贷款的增长、不良率的上升外,还需关注不良生成情况及新增不良行业、区域分布情况;而关注类贷款介乎正常贷款与不良贷款之间,其规模、占比也被视作判断不良贷款走势的前瞻性指标,关注类贷款迁徙率也能反映未来银行不良贷款率的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