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拟命名河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区)名单的公示,42个创建单位达到“河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区)”标准。
2020年7月以来,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河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考核办法》《河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区考核办法》,对第四、第五批提出验收申请的县(市、区)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质量安全水平和群众满意度组织了核查验收,经过资料审阅、现场核查等环节综合评价,洛阳市偃师市、新安县、宜阳县、伊川县、汝阳县、嵩县、栾川县,新乡市卫辉市、新乡县、获嘉县,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沁阳市、孟州市,漯河市源汇区、召陵区、郾城区,三门峡市渑池县,商丘市梁园区、睢县、柘城县、宁陵县、睢阳区,信阳市浉河区、平桥区、息县,以及郑州市上街区,洛阳市涧西区、西工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老城区、瀍河区、吉利区、伊滨区、洛龙区,鹤壁市鹤山区、山城区、淇滨区,新乡市红旗区、卫滨区、平原示范区,焦作市山阳区,许昌市魏都区等42个创建单位达到“河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区)”标准,通过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