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河南省胸科医院内科综合楼项目核准的批复,同意河南省胸科医院内科综合楼项目。
批复信息显示,根据国家现行标准,结合该院实际,核定总建筑面积3.97万平方米,其中地上23层、建筑面积3.35万平方米,地下2层、建筑面积0.62万平方米,主要建设病房、门诊、医技保障用房、地下停车及人防工程等,设置床位957张(医院总床位保持不变)。项目总投资27927万元,资金来源为项目单位自筹解决,不得举债建设。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河南省胸科医院内科综合楼项目核准的批复
河南省胸科医院: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送报河南省胸科医院内科综合楼项目申请报告的函》(豫卫规划〔2020〕35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为优化医院整体布局,改善医院就医流程和就医环境,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同意河南省胸科医院内科综合楼项目(2020-410105-84-02-089013)。
项目单位为河南省胸科医院。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河南省胸科医院院内。
三、根据国家现行标准,结合该院实际,核定总建筑面积3.97万平方米,其中地上23层、建筑面积3.35万平方米,地下2层、建筑面积0.62万平方米,主要建设病房、门诊、医技保障用房、地下停车及人防工程等,设置床位957张(医院总床位保持不变)。
四、项目总投资27927万元,资金来源为项目单位自筹解决,不得举债建设。
五、项目建设工期:核定项目建设工期24个月。
六、招标方案:依法对施工、设计、监理、勘察、重要设备及材料等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在省指定媒体上发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做好招标文件备案和招标情况报告工作。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附件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土地使用证》(郑国用2006字第0163号)《郑州市城乡规划局金水分局关于河南省胸科医院内科综合楼工程建设项目规划预审意见的回函》。
八、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按照相关规章制度落实项目建设单位和相关责任主体安全生产及监管责任,严防安全生产事故。要加强施工环境分析,认真排查并及时消除项目本身与周边设施相邻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得在未采取有效处理措施的情况下开工建设。请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项目相关建设手续。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十一、项目具体建设位置应满足城市规划要求,请根据评估专家和相关部门的意见以及工程勘察报告,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按规定报有关部门审核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