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鹤壁市政府网站发布《鹤壁市支持海绵城市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以现有海绵城市建设相关企业为带动,聚焦装备制造、复合材料、水泥制品等重点领域,引进培育一批海绵城市产业重大项目,将鹤壁打造成全省一流、全国知名的海绵城市产业基地。
为实现这一目标,《实施意见》提到鼓励龙头企业与市外海绵城市建设工程公司加强合作,引进生产一批海绵城市产业特色产品,加快提升鹤壁市海绵城市产业集聚效应。建立技改项目政府、银行、企业三方对接机制,支持企业技术改造,认定一批海绵城市产品生产、施工、设计研发企业。加强基金支持力度。适时设立海绵城市产业发展基金,支持全市海绵城市产业发展。
另外,优先支持海绵城市建设相关企业进行技术改造申报、专利申请,帮助争取国家资金扶持。优先支持海绵城市产业项目列入省、市重点项目,强化用地、资金保障。对海绵城市产业新增固定资产投资在1亿元以上的企业,建成投产后依据企业上缴税收额度由受益财政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