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记者从濮阳市金融局网站获悉,濮阳出台了《濮阳市促进金融业发展若干措施》。
措施提出,银行法人机构开业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800万元,并自开业年度起,按其对地方经济贡献度,连续3年给予50%奖励。
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在濮阳市城区设立分支机构的,市政府一次性给予500万元开办费支持。
对在濮阳市新注册设立的银行理财公司、证券资管公司、保险资管公司、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总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不含贡献度奖励)。
在濮阳市注册登记且开展投资业务的私募股权产业投资基金,给予投资奖励,每支基金奖励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对注册在濮阳市的创投风投机构,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对在濮阳市注册的、在沪深交易所(含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企业,给予不低于1000万元奖励。对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成功转板上市的,视同首次公开发行给予奖励。
对市内企业按规定异地“买壳”或“借壳”上市,将注册地迁回本市的,一次性奖励500万元。对企业在境外(美、日、新、英、港等)主要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一次性奖励500万元。
对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在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交易板挂牌的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通过参与并购重组实现间接上市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对成功发行绿色债券的企业发行债券金额在5亿~10亿元的,奖励100万元;发行债券金额在10亿~15亿元的,奖励150万元;发行债券金额在15亿元以上的,奖励200万元。
金融机构在濮阳市每新增加1个营业网点,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支持金融从业人员积极参加特许金融分析师(CFA)、金融风险管理师(FRM)、北美精算师(ASA)、中国精算师(FCAA)、英国特许注册会计师(ACAO)资格认证考试,对取得上述执业资格证书且在驻濮金融机构全职工作的,一种执业资格证书奖励2万元。
对经市政府认定的专业化、国际化、品牌化的金融高端论坛、专业会议等活动,按实际活动经费的50%给予资金支持,最高不超过1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