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郑州市发改委网站发布公告,就《郑州市关于以新业态新模式引领新型消费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要点如下:
?加快推进郑州市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积极与阿里等国内互联网巨头合作,利用金融科技手段,缓解金融机构获取中小微企业信息成本,提高企业获得信贷效率。
?按照包容审慎和协同监管原则,为新型消费营造规范适度的发展环境。
?强化消费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鼓励传统流通企业向供应链服务企业转型。
?加快推广农产品“生鲜电子商务+冷链宅配”、“中央厨房+食材冷链配送”等服务新模式。
?到2023年底前建成全市医疗健康大数据中心。
?以德化步行街入选商务部第二批步行街改造试点为契机,大力实施“规划引领、环境提升、产业升级、文化复兴、活力打造”等五大工程,将德化步行街打造成“百年德化”红色地标。
?继续实施挂牌上市“展翼”行动计划,支持符合条件的新型消费领域相关企业通过发行新股、发行公司债券、“新三板”挂牌等方式融资。
征求意见稿全文:
郑州市关于以新业态新模式引领新型消费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以新业态新模式引领新型消费加快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32号)精神,着力补齐我市新型消费短板,促进线上线下消费深度融合,努力实现新型消费加快发展,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以新业态新模式为引领,加快推动新型消费扩容提质,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补齐基础设施和服务能力短板,规范创新监管方式,持续激发消费活力,促进线上线下消费深度融合,努力实现我市新型消费加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创新驱动、融合发展。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技术、管理、商业模式等各类创新,加快培育新业态新模式,推动互联网和各类消费业态紧密融合,加快线上线下消费双向深度融合,促进新型消费蓬勃发展。
坚持问题导向、补齐短板。针对新型消费基础设施不足、服务能力偏弱等问题,进一步加大软硬件建设力度,加强新装备新设备生产应用,优化新型消费网络节点布局,加快补齐发展短板。
坚持深化改革、优化环境。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新型消费加快发展,打破制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顺应新型消费发展规律创新经济治理模式,系统性优化制度体系和发展环境,最大限度激发市场活力。
坚持市场主导、政府促进。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顺应居民消费升级趋势,培育壮大各类新型消费市场主体,提升新型消费竞争力。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为新型消费发展提供全方位制度和政策支撑。
(三)主要目标
经过3-5年努力,我市新型消费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更加完善,新业态新模式引领新型消费发展环境更加优化,新型消费产品供给质量进一步提升,新型消费对扩内需稳就业的作用支撑进一步增强;到2025年,培育形成一批新型消费示范区县(市)和领先企业,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占我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显著提高,“互联网+服务”等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得到普及并趋于成熟。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新型消费基础设施和服务保障能力建设
1.加强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大5G网络、数据中心、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优先覆盖核心商圈、重点产业园区、重要交通枢纽、主要应用场景等。利用5G技术提升城市管理和政务服务水平,加快建设新型智慧城市,打造“城市大脑”,围绕“智慧政法、智慧交通、智慧环保、智慧交管、智慧农经、智慧金融、智慧监管、智慧文旅、智慧消防、智慧应急、智慧城管、智慧统计”等领域开展5G 应用。打造低时延、高可靠、广覆盖的新一代通信网络。加快建设千兆城市。推动车联网部署应用。推动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建设,支持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多场景应用,促进城市基础设施数字化和城市建设数据汇聚。加大相关设施安全保障力度。(市发展改革委、工信局、通管办、大数据局、资源规划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完善商贸流通基础设施网络。建立健全数字化商品流通体系,加快布局数字化消费网络,降低物流综合成本。提升电商、快递进农村综合水平,推动农村商贸流通转型升级。
针对不同农产品特性和储运要求,以冷链仓储建设为重点,加快完善农村、乡镇、市(县)三级冷链网络体系建设,探索建立“全程温控、标准健全、绿色安全、应用广泛”的农产品全程冷链物流服务体系。重点加强农产品产地市场预冷、贮藏、保鲜等冷链仓储基础设施建设,降低流通损耗。加强区域性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和田头市场升级改造,提升清洗、烘干、分级、包装、贮藏、冷冻冷藏、查验等设施水平,配备完善尾菜等废气物分类处置和污染物处理设施,提高农产品冷链保鲜流通比例。
推进快递服务站、智能快件箱(信包箱)、无人售货机、生活垃圾回收和兑换设备等智能终端设施建设和资源共享。推进供应链创新应用,开展农商互联农产品供应链建设,提升农产品流通现代化水平。鼓励传统流通企业向供应链服务企业转型。(市商务局、物流口岸局、农委、发展改革委、资源规划局、住房保障局、交通局、城管局、市场监管局、市场发展中心、邮政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大力推动智能化技术集成创新应用。在有效防控风险的前提下,推进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发展融合,加快区块链在商品溯源、跨境汇款、供应链金融和电子票据等数字化场景应用,推动更多企业“上云上平台”。支持综合型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建设,做大信息消费规模,积极开展消费服务领域人工智能应用,丰富5G技术应用场景,围绕“5G+智能制造、智慧医疗、智慧交通、智慧教育”等,加快研发可穿戴设备、移动智能终端、智能家居、超高清及高新视频终端、智能教学助手、智能学伴、医疗电子、医疗机器人等智能化产品,增强新型消费技术支撑。(市工信局、发展改革委、通管办、金融局、大数据局、科技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安全有序推进数据商用。在健全安全保障体系的基础上,依法加强信息数据资源服务和监管。加大整合开发力度,探索数据流通规则制度,有效破除数据壁垒和“孤岛”,打通传输应用堵点,提升消费信息数据共享商用水平,更好为企业提供算力资源支持和优惠服务。探索发展消费大数据服务。(市工信局、大数据局、发展改革委、统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5.规划建设新型消费网络节点。围绕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打造新型消费增长极,着力建设辐射带动能力强、资源整合有优势的区域消费中心。规划建设城乡融合新型消费网络节点,积极发展“智慧街区”、“智慧商圈”。打造“一核多片”精品商圈。以二七商圈为核心,打造一核带动,多片联动的全市商圈新格局,引导市场整合优化现有商圈资源,根据功能布局和业态分布形成差异化发展,持续推动商圈品质升级,不断打造精品商圈。深化步行街改造提升工作,以德化步行街入选商务部第二批步行街改造试点为契机,大力实施“规划引领、环境提升、产业升级、文化复兴、活力打造”等五大工程,将德化步行街打造成“百年德化”红色地标。加强夜间经济发展规划引领,围绕打造“醉美·夜郑州”品牌,大力发展夜间经济新业态、新模式,培育创建一批“夜郑州”消费地标,推动城市消费升级。
支持社区商业企业应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精准获取消费者需求信息,提升运营效率和服务质量。支持社区便利店打通店内服务到上门服务的通道,为社区居民提供便利、个性和专业的服务。鼓励社区商业企业应用“人脸识别”技术,发展“无现金支付”、“24小时无人值守”等新型服务方式,开设24小时便利店、无人售货柜,保障夜间消费需求。鼓励品牌连锁企业向农村延伸,促进农村消费升级。(市商务局、发展改革委、工信局、资源规划局、住房保障局、农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进线上线下消费有机融合
1.培育壮大各类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建立健全“互联网+服务”、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加快社会服务在线对接、线上线下深度融合。
有序发展在线教育,推广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等网络学习模式,推动各类数字教育资源共建共享。建设基于大数据的全市教育大数据平台、大资源云平台、“学在郑州”学生学习平台,推进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与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的深度融合;加大优质数字教育资源扩容和开发力度,加快建设智能教育“云网端一体化”基础设施,形成智能型虚实融合的学习环境,打造优质教育应用新场景。推动人工智能在教学、管理、教研等全流程应用,实现校园全局实时分析、自动调配服务资源、辅助学习智能决策,建设一批人工智慧教育学校和数字校园试点示范校。
积极发展互联网健康医疗服务,大力推进分时段预约诊疗、互联网诊疗、电子处方流转、药品网络销售等服务。到2023年底前建成全市医疗健康大数据中心,完善市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应用和服务协同,实现电子病历和健康档案共享调阅、检验检查结果互通互认。赋能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助力分级诊疗。建设远程影像平台、远程心电平台、远程病理平台和全市互联网+护理服务平台。
深入发展在线文娱,鼓励传统线下文化娱乐业态线上化,支持互联网企业开展数字精品内容创作,打造新兴数字资源传播平台。建设智慧文旅监测服务平台,依托郑好办、郑州文旅云APP,打造一站式文旅服务矩阵。推进文旅行业数字化转型,开展精准营销,推广文旅内容直播,支持文旅企业上线官方店铺。加快智能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全市所有4A级以上景区智能导游、电子讲解、行程导览、在线预订、智能信息推送等功能全覆盖。推进智能文旅业态示范建设,打造一批智能博物馆、智能景区、智能酒店、智能旅行社、智能旅游乡村。利用好“码上游郑州”APP,实现对全市 3A 级以上旅游景区、星级旅游饭店、旅行社、乡村旅游经营单位和旅游客运车辆运行轨迹等基础信息和实时数据的监测服务。利用影视、动漫、戏剧优势,鼓励以VR/AR、机器人等人工智能产品及技术在新闻报道、文艺作品、演出以及自然观光中率先开展行业应用,提升文化旅游领域的科技创新水平。
大力发展智能体育,培育在线健身等体育消费新业态。进一步支持依托互联网的网络预约出租车、网络货运、外卖配送、即时递送、住宿共享等新业态发展。加快智慧广电生态体系建设,培育打造5G条件下更高技术格式、更新应用场景、更美视听体验的高新视频新业态,形成多元化的商业模式。创新无接触式消费模式,探索发展智慧超市、智慧商店、智慧餐厅等新零售业态。推广电子合同、电子文件等无纸化在线应用。(市教育局、卫健委、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商务局、体育局、交通局、邮政局、发展改革委、工信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动线上线下融合消费双向提速。支持互联网平台企业向线下延伸拓展,加快传统线下业态数字化改造和转型升级,培育基于互联网的制造新模式,加快生产设备、装备的互联互通和智能对接,建设数字化柔性制造体系,培育以大规模个性化定制为主导的新型生产方式,促进供给与需求精准匹配,支持龙头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围绕产业链供应体系及关键节点,打造协同共进的“互联网+制造”新生态。推动制造业企业利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等各类信息技术服务平台,积极开展产品研发、生产、采购、销售和物流等信息化协作,实现企业间的协同和各个环节资源的共享,快速响应终端市场需求,有效缩短产品研发生产周期,提高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的柔性,提升企业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引导实体企业更多开发数字化产品和服务,鼓励实体商业与电商、新媒体等合作,推广社交营销、直播带货、云逛街等新模式。加快推广农产品“生鲜电子商务+冷链宅配”、“中央厨房+食材冷链配送”等服务新模式。建立郑州农产品数据库系统,结合当下新零售业态,开展形式多样的品牌推介活动,扶持3-6个区域公共品牌,讲好农业品牌的郑州故事,搭建多元化平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网络促销活动,促进品牌消费、品质消费。(市工信局、农委、商务局、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市场发展中心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鼓励企业依托新型消费拓展国际市场。推动电子商务、数字服务等企业“走出去”,加快建设国际寄递物流服务体系,统筹推进国际物流供应链建设,开拓国际市场特别是“一带一路”沿线业务,培育一批具有全球资源配置能力的国际一流平台企业和物流供应链企业。充分依托新型消费带动传统商品市场拓展对外贸易、促进区域产业集聚。鼓励企业以多种形式实现境外本土化经营,降低物流成本,构建营销渠道。(市物流口岸局、商务局、发展改革委、邮政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优化新型消费发展环境
1.加强相关法规制度建设。落实互联网上网服务管理政策,规范行业发展。顺应新型消费发展规律,加快出台电子商务、共享经济等领域相关配套措施,研究制定分行业分领域的管理办法,有序做好与其他相关政策法规的衔接。(市工信局、通管办、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深化包容审慎和协同监管。按照包容审慎和协同监管原则,为新型消费营造规范适度的发展环境。强化消费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完善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实现线上线下协调互补、市场监管与行业监管联接互动,加大对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虚假宣传、价格欺诈、泄露隐私等行为的打击力度,着力营造安全放心诚信消费环境,促进新型消费健康发展。(市发展改革委、工信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健全服务标准体系。推进新型消费标准化建设,支持和鼓励平台企业、行业组织、研究机构等单位研究制定支撑新型消费的服务标准,健全市场监测、用户权益保护、重要产品追溯等机制,提升行业发展质量和水平。(市场监管局、工信局、商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优化金融服务。深化政银企合作,拓展新型消费领域投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在风险可控前提下,结合新型消费领域相关企业经营特点,积极开发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快推进我市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积极与阿里等国内互联网巨头合作,利用金融科技手段,缓解金融机构获取中小微企业信息成本,提高企业获得信贷效率。继续实施挂牌上市“展翼”行动计划,支持符合条件的新型消费领域相关企业通过发行新股、发行公司债券、“新三板”挂牌等方式融资。同时继续完善我市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推动企业通过多种渠道获得资金,降低融资成本。(市金融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5.简化优化证照办理。进一步优化零售新业态新模式营商环境,探索实行“一照多址”。对新申请食品经营(仅限从事预包装食品销售)的,探索推行告知承诺制。(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促进消费体制机制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强化部门协同和上下联动,相关部门加快研究制定以新业态新模式引领新型消费加快发展的具体实施方案和配套措施,明确责任主体、时间表和路线图,形成政策合力。(市发展改革委等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财政支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引导新型消费发展,促进相关综合服务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探索研究对新型消费领域企业优化税收征管措施,更好发挥减税降费政策效应。(市财政局、税务局、发展改革委、工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完善劳动保障政策。鼓励发展新就业形态,支持灵活就业,加快完善相关劳动保障制度。指导企业规范开展用工余缺调剂,帮助有“共享用工”需求的企业精准、高效匹配人力资源。促进新业态新模式从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提高参保率。坚持失业保险基金优先保生活,通过发放失业保险金、一次性生活补助等多措并举,加快构建城乡参保失业人员应发尽发、应保尽保长效机制。(市人社局、财政局、医保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监测评估。加强新型消费统计监测,聚合各类平台企业消费数据,强化传统数据与大数据比对分析,及时反映消费现状和发展趋势,提高政策调控的前瞻性和有效性。完善政策实施评估体系,综合运用第三方评估、社会监督评价等多种方式,科学评估实施效果,确保各项举措落到实处。(市统计局、发展改革委、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大数据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注重宣传引导。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手段,支持新型消费发展相关政策宣传解读和经验推广,倡导健康、智慧、便捷、共享的消费理念,营造有利于新型消费良性发展的舆论氛围。(市发展改革委、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