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消息,郑州决定自2021年2月7日12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并采取以下应急减排措施:
工业源减排措施上,根据郑州市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橙色预警要求,工业企业按照“一厂一策”实施停产或限产。
扬尘源减排措施上,全市停止建筑拆除施工,停止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土石方作业, 停止室外电焊、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等作业(经批准的应急抢险、一类民生工程、轨道交通工程在达标情况下可正常组织施工,二类民生工程项目、绿牌工地可进行除土石方作业外的其他工序作业)。裸露场地应当增加洒水降尘频次。矿山停止露天作业。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
移动源减排措施上,全市停止渣土运输;停止办理渣土车电子通行证并进行锁定(经批准的应急抢险工程、一类民生工程项目、轨道交通工程除外)。
全市停止水泥罐车、建筑物料运输;停止办理水泥罐车、物料车电子通行证并进行锁定。经批准的应急抢险、一类民生、二类民生工程、绿牌工地、轨道交通工程必须使用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的车辆或纯电动车辆。非道路移动机械(含装载机、平地机、挖掘机、压路机、铺路机、叉车等)停止使用(Ⅱ级响应期间允许生产、施工的企业、应急抢险工程、一类民生工程、二类民生工程、绿牌工地、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允许作业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应达到国三排放标准并粘贴绿色环保标识,或使用电动非道路移动机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