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挂牌直接融资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力争到2024年年底,全市境内外上市公司达到5家,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展示企业达到400家左右,利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规模达到200亿元以上。
如何实现这一目标?《实施意见》围绕培育扩充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多渠道推进企业上市融资、加快推进企业股份制改造、加大财政奖补力度、建立绿色通道制度五大方面提出一系列的具体措施。
《实施意见》提出,三门峡市辖区内登记注册的企业,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首发上市、挂牌以及在资本市场实现融资的,由受益财政给予适当奖励。
对境内首发公开上市的企业(境内上市包含主板、科创板、中小板、创业板等),市财政分阶段给予奖励500万元。即进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辅导程序,在其辅导机构向河南证监局提交,股票发行上市辅导报告,备案后,给予奖励100万元;向证监会提交拟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请受理后,给予奖励100万元;企业完成首发上市,给予奖励300万元;在境外主流资本市场上市并实现融资的企业,市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
另外,市财政对“新三板”挂牌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80万元;企业成功进入精选层后,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