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一拖股份回复证监会告知函,7亿元国拨资金已用于拖拉机制造产业升级项目。
公告显示,一拖股份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为一拖集团,募集资金总额7亿元,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关于下达中国机械工业集国有限公司2014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的通知》,财政部拨款7亿元用于一拖集团拖拉机制造产业升级项目,作为增加国家资本金处理。国机集团取得上述国拨资金后,根据财政部上述文件的精神,对一拖集团专项增资7亿元。由于拖拉机制造产业升级项目实施主体系一拖股份,2015年7月至2019年7月,该笔国拨资金一直以委托贷款形式拨付一拖股份使用。
证监会要求一拖股份说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是否符合相关国有资本拨款用途。
一拖股份在公告中表示,一拖股份作为一拖集团控股子公司,系一拖集团内从事拖拉机、动力机械及其零部件产品研发、制造和销售的唯一平台,承接拖拉机制造产业升级项目中动力换挡传动系项目、动力系统项目、拖拉机整机装配及检测项目的投资建设。在上述国拨资金按照国有资本金的相关要求完成注入一拖股份前,自2015年7月至2019年7月,一拖集团一直以委托贷款的形式将上述7亿元拨付一拖股份使用。2019年7月,该笔委托贷款到期,一拖股份自筹资金清偿了一拖集团的上述委托贷款。
据一拖股份披露,一拖集团以国拨资金认购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实际系落实财政部和国务院国资委对国拨资金使用的相关要求。鉴于一拖股份已于2015年末完成国拨资金7亿元对拖拉机制造产业升级项目的投入,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系置换之前已完成投入的自筹资金,弥补一拖股份因向一拖集团归还7亿元委托贷款造成的缺口。因此,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符合相关国有资本拨款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