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公司拟定增募资10亿元获河南省国资委同意。
根据河南省国资委出具的《省政府国资委关于金冠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批复》,河南省国资委原则同意金冠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10亿元A股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发行数量不超过2.65亿股,其中控股股东洛阳古都资管以不低于1亿元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据此前公告,金冠股份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大功率有序充电场站建设及运营示范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金冠股份发行的对象为不超过35名的特定投资者,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古都资管,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等。金冠股份控股股东古都资管拟以不低于1亿元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据金冠股份披露,公司本次实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