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ST金刚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ST金刚交易价格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32.88%。ST金刚提醒投资者: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公告显示,截至2020年12月31日,ST金刚在手可动用货币资金余额约500万元,2018年以来公司部分合作银行、非银金融机构存在断贷、抽贷或要求公司提前还款,融资渠道受阻,同时因诉讼事项,公司大部分银行账户资金、土地、对外投资股权等被冻结、查封,公司资金链紧张和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风险。截至目前,公司共涉及68项诉讼/仲裁案件,案件金额合计约50.42亿元,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据ST金刚披露,2019年度ST金刚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51.97亿元,2020年半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3.57亿元,2020年第三季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1.24亿元,公司业绩处于亏损状态。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截至目前保留意见事项暂未消除。
截至公告披露日,ST金刚控股股东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郭留希先生两者合计质押股份数量占两者所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比例为99.69%,累计被轮候冻结的股份数量占两者所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比例为99.95%。由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质押率高,且被冻结及多次轮候冻结,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的股份被司法处置,则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控股股东和郭留希先生正在采取相关措施,争取妥善处理纠纷事宜。
此外,2020年4月7日,ST金刚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12月31日通报了公司信息披露违法案件调查情况。
截至目前,ST金刚暂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相关书面文件,相关事项以中国证监会结论性调查意见或决定为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如依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公司调整后的任意连续会计年度财务类指标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标准的,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公司存在被强制退市的风险,将及时披露后续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