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洛阳诚助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选聘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显示,拟以洛阳诚助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为主体,非公开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期限不超过5年(以最终批准结果及采购人实际使用需求为准)的公司债券。
天眼查显示,洛阳诚助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3亿元,由洛阳市瀍河回族区财政局全资控股。
本次招标为选聘债券发行的主承销商,主承销商提供债券申报发行及承销服务并负责发行公司债券过程的全部工作。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债券申报材料的编制、报批、后续的发行承销且余额包销、备案工作及债券本息的代理兑付等相关事宜;负责推荐符合本项目债券发行要求和采购人认可的中介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信用评级机构、可研机构、现金流测算机构等),并组建中介机构团队。
债券承销费综合打包不超过本期债券实际发行总额的1.45%(包含律师费、评估费、评级费等一切中介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