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郑州市政府印发《郑州市美丽乡村建设导则》(以下简称“导则”)。该导则适用于郑州市域范围内所有规划保留村,主要包括东部平原地区、西部丘陵山区、近郊城乡结合部3种不同地区的村庄。
导则提出具体目标为,按照东部平原地区、西部丘陵山区、近郊城乡结合部进行布局,分层分类推进,打造各具特色的美丽乡村,通过用5-10年时间,实现“四个一”的美丽乡村建设目标。
(1)建成一批美丽乡村“点”。2025年建成100个左右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中有示范效应、“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
(2)形成一批美丽乡村“旅游带”。沿郑少高速、连霍高速、巩登高速、上新高速、沿黄旅游通道、商登高速、中原西路快速通道等公路形成美丽乡村旅游带。
(3)建成一批美丽乡村“组团”。重点在郑州市风景区周边打造沿黄组团、长寿山组团、嵩山组团、伏羲山组团、西南组团、南水北调蓄水库组团、美丽田园组团等美丽乡村组团。
(4)创建一个美丽乡村“品牌”。打造具有郑州特色的美丽乡村建设模式,可供借鉴的郑州模式,叫响美丽乡村“郑州品牌”。
此外,导则从郑州东部平原地区、西部丘陵山区、近郊城乡结合部3类不同地区村庄的地域特征出发,根据各项建设内容的现状实际情况,提出不同地区村庄建设重点。
导则提出,郑州市美丽乡村组团应以主要交通干线为框架,以著名景区为依托,以美丽乡村为源头,综合提升村庄一景区一过渡地带之间的道路、环境和服务设施的品质,重点打造郑州市域特色鲜明的美丽乡村组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