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加梯财政补贴方面迎来好消息。11月18日,记者从郑州市加梯办、市财政局获悉,近日财政部门已为68部符合财政补贴条件且及时提出申请的加梯项目拨付了973.18万元资金。据悉,这是郑州实施加梯政策近两年来,首批拨付的政府财政补贴资金。
据郑州市加梯办主任杨继刚介绍,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郑政文〔2018〕208号)和《郑州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财政补贴申领办法》(郑房〔2020〕111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经各区住房保障部门和区财政局联合审核确定并上报,经市住房保障局复核,市内五区2019年10月至2020年9月份符合申领政府财政补贴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共68部。
按郑政文〔2018〕208号文件规定的标准,共申领市级财政补贴486.59万元。其中,金水区11部67.48万元、中原区25部179.78万元、二七区2部14.33万元、管城区30部225万元。
“此外,加上区级财政补贴486.59万元,今年市、区两级共为上述68部电梯发放加梯政府财政补贴973万元,还有几十部已建成电梯因未进行联合验收或因其它原因未申报暂未领取补贴。”杨继刚介绍称。
“真的太好了,这笔财政补贴将在很大程度上缓解我们的资金压力。”听到加梯的补贴已经拨付,郑州管城区陇海路316号院业主刘先生高兴地说。记者了解到,该小区所加装的7部电梯,将获得105万元的财政补贴。
【链接】加梯申请财政补贴热点问题解答
申请财政补贴需要什么条件?
答:对市内五区建成投入使用、具有合法权属证明、未设置电梯的地面四层及以上非单一产权既有住宅,2018年12月17日以后加装的电梯,且按照要求履行联合审查、联合验收等相关手续的,可申请财政补贴。
哪些人可以成为申请人?
答:申请财政补贴的申请人为加装电梯所有业主同意委托1名业主或原产权单位、原建设单位、电梯安装企业、物业服务企业、代建单位等,申请人提供单一账户作为财政补贴接收账户。
财政补贴标准是什么?
答:财政补贴标准按照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相关的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查、工程施工、工程监理、管线迁改、电梯购置及安装等总费用的25%(市、区财政各承担补贴的50%),且最高不超过15万元/台予以补贴。有条件的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加大区级财政补贴力度。
申请补贴的流程是啥?
答:1.由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申请人出资实施的加装电梯项目按以下程序申请财政补贴:
(1)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申请人在办理完使用登记,并取得使用登记证书后,向区住房保障部门提出财政补贴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①《郑州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财政补贴申请表》;
②《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相关付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区住房保障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各区住房保障部门将满足本办法适用范围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财政补贴申请材料报送区财政局(或各区确定的其他部门)审核,确定财政补贴额度。
(3)各区住房保障部门于每年4月30日、6月30日、9月30日前分三批汇总辖区内审核通过的财政补贴申请情况,根据市、区财政补贴分摊比例,填写《____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申请市级财政补贴项目汇总表》,报送至市住房保障局。
(4)市住房保障局负责汇总市内五区报送的市级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财政补贴金额,填写《____年度郑州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申请市级财政补贴项目汇总表》,将汇总金额以文件形式报送至市财政局,市财政局将市级财政补贴资金及时下达各区财政局。
(5)各区将市、区财政补贴资金汇入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申请人共同确认的账户中。
2.对于采用“企业投资、受益业主付费”等社会资本参与方式实施加装电梯的,由社会资本方提交财政补贴申领材料,具体申领程序与由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申请人出资实施的加装电梯项目申领程序相同;各区将下达的财政补贴资金汇入加装电梯申请人和社会资本方共同确认的账户中。
虚假申领补贴的咋处罚?
答:郑州市住房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对各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财政补贴申领和发放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数量不低于项目总数的5%。
对提供虚假材料、恶意串通等骗取财政补贴的违法行为,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国家规定进行处理,并按规定收回资金。(记者 孙煊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