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临颍县公安局举行“10.16”涉烟网络案件专案组凯旋欢迎仪式,漯河市烟草专卖局局长郑杰,临颍县政府党组成员、县公安局局长张科,县烟草专卖局局长周耀军等领导参加仪式。仪式由漯河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王少民主持。
据了解,10月15日下午,接群众举报,临颍县烟草专卖局联合临颍县公安局、漯河市局情报研判中心、市卷烟打假机动队,对举报信息进行研究分析,并成立了涉烟网络案件专案组。
16日凌晨,专案组民警在G4高速临颍段将嫌疑车辆查获,现场抓获司机一名(马某明、安徽省人),并在该车车厢内查获南京(炫赫门)3600条、利群(新版)1000条、芙蓉王(硬)550条,案值85.35万元,随后办案民警现场对司机进行突击讯问,16日凌晨4时左右,办案民警又抓获前来接货嫌疑人2名、五菱面包车二辆。
通过进一步调查发现,该案系一个具有跨国作案性质案件。涉案的卷烟系福建籍人员在国外生产后,由大型货轮经公海运至中国的东海即对应的浙江省海域,接着由国内中型船舶到公海倒运至我国的近海海域,再由泡沫型平板船运到岸边,然后由吴某超、林某、陈某、金某军、杨某云、陈某光六人,从苍南县霞光镇一小码头平板船上,把走私来的卷烟运至苍南县灵溪镇卤制品二期园,陈某租的仓库内,共运输约1000件箱卷烟,随后又将批卷烟销往其他省份,涉案价值约1000余万元。截止目前已抓获涉案嫌疑人11人,查获涉案卷烟6910条。
临颍县政府党组成员、县公安局局长张科表示,“10.16”涉烟网络案件的阶段性成功告破,展示了公安机关打击犯罪的决心,有力维护了涉烟市场经济秩序,充分发挥了公安机关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作用。(记者 刘广超 曹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