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郑州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聚焦兜底保障,发布我市今年城乡低保提标工作的相关情况。据介绍,2020年,郑州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已提高为每人每月730元,疫情期间向全市低保对象、特困供养对象、低收入对象发放红利性消费券3443.6万元。
截至12月,全市共有城乡低保对象53296人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2009年郑州市建立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并在2019年实现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一体化。截至2020年12月,全市共有城乡低保对象53296人,城乡特困供养人员12352人,临时救助困难群众21639人次。
根据上年度城乡人均消费性支出,经科学测算并报市政府同意,从2020年7月1日开始,全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统一调整,从每人每月700元提高为每人每月730元。人均耕地0.3亩以下的低保家庭,其低保标准按照新标准的100%核定为每人每月730元;0.3亩及以上的,其低保标准按照新标准的70%核定为每人每月511元。
全市特困供养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按照低保标准的1.5倍执行,从每人每年不低于12600元统一提高为每人每年不低于13140元。其中:家庭人均耕地0.3亩以下的特困供养对象,基本生活标准按照新标准的100%核定为每人每年不低于13140元;家庭人均耕地0.3亩及以上的按照新标准的70%核定为每人每年不低于9198元。
权限下放,完善各项社会救助制度
在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同时,郑州市还不断完善各项社会救助制度,今年我市全面推行了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工作,将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到乡镇(街道),提高了审核确认时效,简化了工作流程,打通了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为群众提供了更为方便快捷的社会救助服务。
发挥民政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兜底保障作用,完善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对象收入和财产认定办法,细化了刚性支出和就业成本扣减内容,实行了低保渐退期。
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全年共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537543人次,3857.11万元;为困难群众发放水、电、气、暖等各项补贴。
多措并举,助力困难群众应对疫情
为了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确保困难群众生活不受影响,市民政局采取了多种措施:出台《郑州市民政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对新申请社会救助的对象,进一步优化简化审核确认程序,实施先行救助、事后补办手续;对已经纳入低保的困难家庭,可视情延长定期核查时限。
出台《郑州市民政局关于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进一步做好临时救助有关工作的通知》,对于各类困难群众因疫情防控造成的生活困难,及时启动救助工作。为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制度在疫情防控期间的应急性、过渡性救助作用,将困难家庭中因疫情防控采取隔离人员、暂时不能外出务工人员作为临时救助重点,切实加大临时救助力度,防范以务工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家庭陷入困境和再次返贫。
丰富救助内容、加大救助力度、拓宽救助范围、简化工作流程,市民政局按照“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要求,严格落实闭环管理,及时向养老院发放防疫物资、生活物资,确保了全市敬老院、养老院和福利机构零感染;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和空巢老人的关心关爱服务,开通24小时未成年人临时救助热线,为全市1.89万空巢老人每人发放10只口罩,共计18.9万只,让空巢老人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
同时,郑州市还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全年共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537543人次,3857.11万元。疫情期间向全市68872名低保对象、特困供养对象、低收入对象发放红利性消费券,每人500元共计3443.6万元。
市民政局有效发挥社会救助在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的兜底保障作用,将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心关爱落到实处,不断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由于在疫情防控中组织有力,措施得力,成效显著,近日,郑州市民政局被民政部授予了全国民政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的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