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省卫健委公布了2020年度河南批准11所医院为“三级甲等”医院的名单,共有11家医院上榜,截至目前,全省共有27家医院迈入“三甲”行列。
这11家医院分别是河南省肿瘤医院、河南省精神病医院、濮阳市油田总医院、许昌市人民医院、郑州市中心医院、河南大学淮河医院、濮阳市安阳地区医院、濮阳市人民医院、河南省胸科医院、南阳市中心医院、河南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其中,许昌市人民医院、濮阳市安阳地区医院、河南省胸科医院、河南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为新的三甲评审通过医院,其余为三甲复核评审通过医院。
医院评审是我国医疗质量保障和持续改进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对医院监督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根据相关医院及部分省辖市卫生健康委申请,依据原卫生部《医院评审暂行办法》《河南省医院评审办法(试行)》要求,按照原卫生部《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1年版)》《三级肿瘤医院评审标准(2011年版)实施细则》等相关评审要求,日前,省卫健委委托省医疗服务指导中心会同省医院评审委员会,相继对参加评审的11家医院进行了“三级甲等”现场评审。最终,经过7天公示,11家医院评审结果均为“通过”且无异议。“三级甲等”医院有效期为4年。(记者 王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