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生态环境部发布2020年全国生态环境质量简况。据披露,2020年,全国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和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进一步下降。“十三五”规划确定的生态环境9项约束性指标圆满超额完成。
大气方面,从环境空气质量情况来看,全国33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7.0%,同比上升5.0个百分点。202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占全部地级及以上城市数的59.9%,同比增加45个。PM2.5年均浓度为3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3%;PM10年均浓度为5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1.1%。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168个重点城市中,环境空气质量相对较差的20个城市(从倒数第1名至倒数第20名)依次是安阳、石家庄、太原、唐山、邯郸、临汾、淄博、邢台、鹤壁、焦作、济南、枣庄、咸阳、运城、渭南、新乡、保定、阳泉、聊城、滨州和晋城市(滨州和晋城市并列倒数第20名),环境空气质量相对较好的20个城市(从第1名至第20名)依次是海口、拉萨、舟山、厦门、黄山、深圳、丽水、福州、惠州、贵阳、珠海、雅安、台州、中山、肇庆、昆明、南宁、遂宁、张家口和东莞市。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63.5%,同比上升10.4个百分点;PM2.5年均浓度为5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0.5%。北京优良天数比例为75.4%,同比上升9.6个百分点;PM2.5年均浓度为3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9.5%。
长三角地区41个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5.2%,同比上升8.7个百分点;PM2.5年均浓度为3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4.6%。
汾渭平原11个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0.6%,同比上升8.9个百分点;PM2.5年均浓度为4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2.7%。
按照国土面积占比计算,监测的2583个县域中,生态质量为“优”的共533个,占16.8%;为“良”的共1146个,占29.8%;为“一般”的共703个,占22.2%;为“较差”的共189个,占26.9%;为“差”的共12个,占4.4%。生态质量为“优”和“良”的县域主要分布在青藏高原以东、秦岭—淮河以南、东北的大小兴安岭地区和长白山地区,面积占国土面积的46.6%,同比增加2%;“一般”的县域主要分布在我国华北平原、黄淮海平原、东北平原中西部和内蒙古中部;“较差”和“差”的县域主要分布在内蒙古西部、甘肃中西部、西藏西部和新疆大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