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1年4月22日起,申请人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可以向全国范围内任何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设立的残疾人两项补贴受理窗口提出,不受户籍地限制。全省范围内任何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设立的残疾人两项补贴受理窗口开始受理全国任何地方的残疾人申请。
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是指残疾人或其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其他代理人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实行以任意地申请、户籍地审核审定及发放的形式办理。即残疾人两项补贴办理流程中的申请提交和受理环节实现“跨省通办”(也包括省内跨市通办、跨县通办、跨乡镇〔街道〕通办),乡镇(街道)初核、残联复核、民政审定、资金发放等环节仍由户籍地有关部门负责办理,在坚持现有政策办理程序的前提下,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根据相关要求,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条件为具有河南省户籍,持有有效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残疾人可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具有河南省户籍,持有有效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残疾人可申请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每项补贴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
自今年5月15日起,残疾人可通过登录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及其移动端、民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及其移动端“民政通”(通过手机微信、支付宝、百度APP搜索“民政通”访问)等终端全程在线提交申请、查询、修改残疾人两项补贴证明材料;业务属地应自申请材料齐备后,按照残疾人两项补贴“跨省通办”有关要求为“全程网办”申请人办理业务;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通过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