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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经济报 首席评论员 温献伟
“98元三人餐让你吃到饱”“9.9元全国门店通用,买到就是赚到”“原价179元的三人餐现在只要79元”……近年来,在诸多短视频平台上,类似的团购套餐总能轻松吸引大量用户下单,但由此引发的消费投诉也屡见报端。
采取薄利多销模式推出的团购套餐,不仅能让商家聚拢客源、增加收益,也能让消费者从中得到实惠,可以说是双赢之举。但“看上去很美”的团购套餐,在某些商家操作之下却走了味儿、变了样。主要表现:商家不认可在短视频平台上购买的团购套餐,拒绝提供服务;商家提供的服务和菜品与宣传严重不符等。由此,本应皆大欢喜的团购套餐变为商家欺诈消费者的套路。
口惠而实不至的团购套餐违反广告法和电子商务法的相关规定,不仅影响消费体验,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还破坏了消费环境,干扰市场经营秩序。针对此类消费投诉,政府部门应创新监管方式,及时介入,给予必要惩处,并通过“查处一批、警示一批”,以此警示和震慑无良商家。
对于某些商家的欺诈行为,短视频平台也不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应该自觉承担起法律义务,积极倡树网络诚信之风,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譬如,针对消费者给出的真实差评,对于拒不改正的失信商家,平台可以在一定时间之内对其禁言、禁播,乃至彻底封杀账号,以此去芜存菁,净化市场,助力平台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同时,商家也必须清醒认识到,在团购套餐上玩套路、耍心眼,终究是企业的短视行为。近年来,随着自媒体和社交平台的兴起,不少商家纷纷利用新技术,不断扩大营销阵地,这本是一件好事,然而,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决不能打着让利优惠的幌子欺诈消费者。这种行为,看似一时得利,实则可能让网络交易成为“一锤子买卖”,对商家口碑、企业形象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事实证明,真正具有长远发展眼光的商家和企业,都会将承诺放在首位,提供优质服务,赢得用户口碑,树立企业形象。而反其道者,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今天,也就恐怕只能是这样一个结局:消费者下单之时,也就是商家为自己违法违规行为的“埋单”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