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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经济报 首席评论员 温献伟
连日来,国内多地出现罕见高温,热浪几乎席卷了大半个中国。而由数起“热射病”引发的死亡病例,也让“热射病”成为一大热词,引发公众广泛关注。
众所周知,中暑是一种足以威胁生命的病理生理状态,如果发现不及时、处理不正确可能导致不可逆转的损伤,乃至死亡。这其中,“热射病”属于重度中暑。因此,在极端高温天气频现的今天,尤其是悲剧接二连三地发生,“热射病”这种以往并不被人熟知的疾病迅速走进公众视野,继而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其具有必然性。
但是,当“热射病”成为一大热词,笔者认为,其背后不仅仅有着医学科普意义,更为重要的是它所带来的警示效应。高温环境中的劳动者是“热射病”的高危人群。故此,热词背后,既对高温环境下劳动者关切自身生命健康作出鲜明警示,也对政府部门和企业单位高度重视高温环境下劳动者权益作出必要提醒。
“热射病”来者不善,极具危害。而与之相对应的一个不争事实是,随着职业范畴的扩大和社会分工的细化,高温环境下的劳动者在原有的建筑工人、环卫工人等群体基础上,又出现了外卖骑手、快递小哥,以及从事核酸采集工作的防疫“大白”等群体。这意味着,政府职能部门、各类用工单位必须进一步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新发展理念,高度重视和全力做好防暑降温工作,齐心协力,共同筑起广大劳动者生命健康的坚固防线,切实保障高温作业者的劳动权益。
严格按照规定发放高温津贴。近年来,媒体每年都会聚焦“高温津贴”话题,表明这一惠民政策在一些地方落实并不到位。“以物充抵”甚至无任何高温劳动福利现象,在一些用工企业依然存在。在一些企业眼里,发放高温津贴并非“法定义务”,故而在主观上并不积极落实责任,甚至刻意克扣、逃避。殊不知,高温津贴属于法定劳动津贴,具有法律效力。截至目前,全国众多省份都已制定了高温津贴标准,用工企业必须按照标准严格执行。政府职能部门也要进一步强化监管,督导落实,进一步让政策“清凉”从纸面走进现实。
推行灵活多样的弹性工作制度。高温津贴是一种针对特殊时令的福利和补贴。要切实有效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健康安全,笔者认为,用工企业还要因企制宜,建章立制,通过调整工作时长、时段等方式,大力推行弹性工作制,最大限度地避免劳动者在高温环境中长时间工作,并使之成为季节性常态化制度。
大暑将至,切实维护劳动者健康权益尤显重要。因此,要避免“热射病”引发悲剧,我们就必须全力答好事关高温劳动者健康安全的“烤”卷,以最大的政策善意和民生情怀,将劳动者权益放在首位,全力落实好政策制度,为广大高温作业者织就健康安全防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