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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经济报 首席评论员 温献伟
每斤30元的草莓,贴上“绿色食品”商标后每斤抬价至50元。而这些证明商标还是私刻模具非法印制出来的。前不久,上海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总队深入推进夏季打击整治“百日行动”暨“砺剑”系列专项行动,侦破了全国首例假冒国家农业农村部“绿色食品”证明商标系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1名,捣毁产、储、销窝点十余处,查获假冒“绿色食品”证明商标30余万只,涉案销售金额200余万元。
从“吃得饱”到“吃得好”,再到“吃得健康”,随着人民群众消费需求的不断升级,“绿色食品”以其独有的市场优势,备受消费者的青睐和追捧。一些不法分子和无良商家正是看中这一“商机”,不惜铤而走险,假冒和盗用“绿色食品”证明商标,大肆牟取非法利益。上述新闻中,仅“查获假冒证明商标30余万只,涉案销售金额200余万元”的案情细节,就令人触目惊心。
假冒和盗用“绿色食品”证明商标危害颇大。它不仅涉嫌价格欺诈,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还会导致不正当竞争,干扰和破坏市场公平秩序。长此以往,甚至会造成“劣币驱逐良币”的市场乱象,影响优质、特色农产品产业发展和乡村振兴大计。因此,作为全国首例假冒“绿色食品”证明商标系列案件,它的告破无疑具有标志性意义,表明政府部门高度关注并已开始向这一领域全面“亮剑”。这是政府部门与时俱进,行业监管精细化、精准化的有力体现,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
“绿色食品”是国家农业农村部制定推行的优质农产品质量认证标准。“绿色食品”商标是证明食品无污染、安全、优质、营养的标志。“绿色食品”商标受商标法等法律保护,具有很高的科技含金量,被企业视为弥足珍贵的无形资产。因此,健康的“绿色食品”市场决不允许“李鬼”横行——这既需要我们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系列专项整治行动,通过严厉打击,进一步净化“绿色食品”市场生态。同时,也需要政府部门查处一批、曝光一批,以此起到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遏制假冒和盗用“绿色食品”证明商标的乱象蔓延。再有,为“绿色食品”商标设置防伪码,提升科技防伪层级,有关部门进一步做好宣传普及,引导消费者提升维权意识和水平等同样势在必行、不可或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