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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经济报 记者 刘学中 通讯员 王淑霞
为规范教育费附加支出管理,推进高新区教育资源统筹,确保教育经费使用规范、安全、有效,平顶山市高新区财政局对近三年教育附加费预算安排及使用情况进行了详细梳理,并从四个方面规范教育费附加资金的使用,确保资金发挥其应有作用。
明确使用流程。将教育费附加纳入预算管理,作为基础教育专项资金,按照“先收后支、专款专用、结余结转”的原则管理和使用,根据教育部门的申请,统筹安排、突出重点,解决难点和特殊问题,使用时严格执行申报和审批程序。
明确使用范围。明确教育费附加可以用于基础教育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包括购买教学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修缮教学设施及附属设施等,不得用于人员经费,修缮教师住宅和偿还债务。
明确监督职责。一方面加强税务部门对教育费附加资金的上缴监督,另一方面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及时按预算把资金拨付到有关单位,同时监督和指导用款单位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
加强绩效管理。全面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将绩效目标作为项目申报的依据,对无绩效目标或绩效目标不清楚不规范的项目不予安排。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建立完善预算绩效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机制, 不断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的监督力度,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下一步,平顶山市高新区财政局将本着节约原则、统筹安排、相对集中、突出重点,集中力量解决教育发展中的薄弱环节,充分用足、用好2022年教育费附加经费,做好2023年教育费附加项目预算申报工作,加快推进高新区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