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行动持续开展至2025年
保持严打高压态势筑牢文物安全底线
【资料图】
□ 本报记者 董凡超
白天利用钢制金属探测器探测墓址并做好标记,深夜用铁锹和锄头挖掘洞穴盗窃墓室内陪葬品……今年8月,湖北省鄂州市公安机关破获一起7年前发生的盗掘古墓葬案,涉案犯罪团伙成员悉数落网。
2015年7月,鄂州西山公园内出现了疑似人为挖掘形成的盗洞,鄂州市公安机关立即组织警力赶赴案发现场勘查,但受限于当时的侦查条件,案件一直没有取得突破性进展。
“根据线索深入走访摸排,我们锁定了一辆当年7月初曾深夜在西山公园附近逗留的可疑轿车。”办案民警吴杰介绍说,经深挖扩线,方某、杨某、赵某、王某4名嫌疑人进入公安机关的侦查视线。今年8月17日,鄂州公安民警在浙江台州警方协助下将方某等4人抓获。
这起7年前跨省盗墓案的侦破是全国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行动的一个缩影。自公安部会同国家文物局于2020年8月部署开展新一轮全国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行动以来,共破获文物犯罪案件4200余起,追缴文物9.3万件,其中三级以上文物7038件,取得显著成效。
不久前召开的全国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行动推进部署会披露,公安部和国家文物局决定,将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行动持续开展至2025年,再次释放出保持严打严防高压态势、坚决筑牢文物安全底线的鲜明信号。
聚焦难点
推动信息化建设进程
2019年8月6日晚,戴某将最后一箱海捞瓷器装上车。呼吸着海边的空气,他内心窃喜:“又是收获满满的一夜!”此时他并不知道,等待自己的不是一夜暴富,而是法网恢恢。当晚10时许,戴某准备将瓷器转运时被民警抓获。
随着戴某落网,福建省连江县公安局持续对相关犯罪嫌疑人进行追踪,最终将一个打着“捞海螺、海胆”幌子、做着盗捞文物勾当的犯罪团伙成功捣毁,追回被盗文物1838件。
统计数据显示,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一直是专项行动打击的重点和难点。2017年至2021年,全国法院一审新收各类妨害文物管理刑事案件共计3058件,其中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刑事案件占比超过80%。
今年2月,江苏省徐州市公安局侦办的部督“2·26”盗掘倒卖文物案的被告人郑某等因犯倒卖文物罪被判处8个月至5年不等有期徒刑。
“这些涉案嫌疑人除了盗掘古墓葬的前科人员,还有文物鉴定师等,既有本地结伙,也有外地流窜,更有内外交叉作案,无论是工具、设备还是技能都很先进。”徐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支队长李振介绍说。
对此,徐州市公安局专门邀请相关专家对专案组进行全员培训,文物部门也抽调多名专家昼夜随警参战,协助专案组甄别、扣押、登记、保管文物,高效助推案件侦办。
针对当前文物犯罪职业化、专业化、智能化特点,公安机关不断加强与文物部门的协作配合,公安部与国家文物局协同建立打击防范文物犯罪联合长效工作机制,完善中国被盗(丢失)文物信息发布平台,为打击文物犯罪提供支撑和保障。
“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案件一直占比大,且难以打击。重要原因之一就是此类文物缺乏全面统计、登记(鉴定),一旦被盗,因公安机关难以及时准确获得被盗文物的具体‘身份’(类型、级别)信息,给追查工作带来极大不便。”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品泽认为,公安部与国家文物局协同建立“被盗(丢失)文物信息发布平台”,一定程度上能够促使相关部门完善文物登记(鉴定)制度,推动信息化建设进程,化解此类犯罪打击难点。
因地制宜
提升全链条打击能力
专项行动中,各地公安机关以本地突出文物犯罪类型为发力点,结合社情民情,广泛搜集线索,循线深挖细查,全链条打击的侦查办案能力不断提升。
甘肃公安机关发挥公安信息化手段优势,高效研判预警、精准落地侦控,全面筛查追踪可疑线索,及时落地核查打击。同时围绕古玩旧货商店及网络鉴宝交易平台等重点区域部位,持续加大巡查力度,坚决整顿文物收藏、交易、流通、鉴定领域乱象。
陕西省渭南市、山西省运城市、河南省三门峡市公安机关及文物部门共同签订了《秦晋豫黄河金三角区域公安文物联合执法合作协议》,陕西宝鸡、咸阳、汉中和甘肃天水、平凉、陇南毗邻六地签订《陕甘毗邻六地市打击文物犯罪工作区域协作协议》……陕西公安机关积极与相邻省市联合建立打击文物犯罪工作区域协作机制,推动“独立作战”向“跨区域联合作战”转变。
“犯罪网络化是当前我国犯罪类型转变的一个普遍趋势。网络通信技术为文物犯罪的预谋、组织实施以及贩卖、销售提供了极大便利。”张品泽分析指出,公安机关应针对此类犯罪上下游关系链条及其网络留痕等特征,实施相应的技术反制,同时发挥区域协作机制及群防群治力量“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
优势互补
开创文物安全新局面
位于山西平遥古城照壁南街上的一座青砖灰瓦的四层仿古建筑古朴典雅,外墙悬挂着一枚熠熠生辉的警徽。这里就是平遥县公安局古城派出所、平遥县公安局古城旅游警察大队的办公场所。
走进大队调度指挥室,大屏幕上重点文保单位实时监控画面映入眼帘。这样的技防措施为各地文物保护架起了一张巨大的防护网。
专项行动中,各地公安机关和文物部门加强联动协作,强化文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督促落实各项制度和人防物防技防建设,联合开展巡查巡检,在重点文博单位设立警务站、警务室,排查安全隐患,有力防范和强力震慑文物犯罪活动,开创了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同发展的文物安全新局面。
陕西公安机关积极推动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打防结合、群防群治的文物安全防范体系,深入排查文物安全领域风险隐患,不断改进措施,加大馆藏和田野文物保护力度。
甘肃公安机关指导文物部门持续加强内部安全管理和周边治安防控,指导全省重点文博单位新增设安防设施26处,将多处荒郊田野遗迹遗址纳入110接处警系统联网响应,以实际行动坚决守护国家文化遗产安全。
张品泽评价说,公安机关联合文物部门共同推出可视化、物联网、云平台等技防措施,在预防文物犯罪方面具有全面、实时、可视、高效等多重优势,弥补了传统文物保护措施的不足,也为打击文物犯罪奠定了坚实基础。(法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