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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经济报 记者 杜美丽 通讯员 周小猛 张晶
近日,濮阳市工业园区某建设项目负责人焦急地来到濮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工作人员咨询,“我们项目在办理用地规划许可手续过程中遇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与该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标定范围存在一定偏移的问题,这可咋办?”收到企业诉求,该局立即展开行动,积极核查、分析研判原始数据,主动协调沟通相关部门,商定解决方案,最终确定了该项目土地使用面积,为建设项目解决了难题,获得该企业的“点赞”。
机构改革后,自然资源和规划业务中频繁遇到国土、规划和不动产存量数据之间、存量数据与新增数据之间宗地界址与用地红线不衔接、面积有差异的问题,为保证多源数据的一致性,该局以“四统一”原则积极开展自然资源数据融合工作。
统一地理信息底板数据。通过地理信息数据平台,以“更新数字濮阳建设三维城市”项目获取的正射影像图、地形图和三维模型等成果为基础数据,结合外业测绘技术,对濮阳市多源化、多坐标系统、多时期地理信息底板数据进行数据的判断、分析、处理,保证各类数据的延续性、匹配性和一致性。
统一数据坐标系统。自然资源数据融合工作采用统一坐标系统和高程基准,即濮阳2000坐标系和1985国家高程。
统一数据融合标准。尊重历史尽量保留历史原貌,一般不否定原国土和规划部门已经依据历史数据做出的行政审批、许可、确权登记结果;以现状为准,原始数据缺失或有误的,应当基于正射影像图、现状地形,结合原国土和规划资料进行统一处理;以城规数据为控制,涉及道路中心和红线、绿化带、水系边界、公共设施等,依据城规数据开展工作;着力保持宗地界址、面积的一致性,数据统一需要调整宗地界址和面积的,应当同时进行调整。
统一数据融合结论使用方式。数据融合结论不涉及调整城市规划或宗地界址、面积的,可直接依据统一结论开展业务工作;数据融合结论涉及调整城市规划或宗地界址、面积的,须经相关业务部门主要领导研究同意。有关单位依据自然资源数据融合结论调整业务数据库的,须在数据库和档案中留存融合前的数据,保留调整记录。
自自然资源数据融合工作开展以来,通过对市华龙区、开发区、示范区、工业园区范围内,土地征收、供应、储备、规划调整业务所涉及的用地测绘成果进行审验核查,针对国土、规划和不动产数据不一致涉及的企业用地、学校教育用地等70余宗地块完成数据融合工作,有效推动了自然资源和规划业务测绘数据的统一和衔接。
共建共享,多方位促进放管服。自然资源数据融合统一,是实现业务无缝管理、数据互联互通的必备前提。下一步,该局将推动自然资源数据融合工作全面融入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整体布局。围绕国土空间规划、耕地保护、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等重点工作的需求,探索开展自然资源地理空间数据整合,叠加国土空间规划、资源调查、不动产登记等数据资源,形成统一的国土空间信息“大底板”,全方位支撑保障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