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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经济报 记者 刘学中 通讯员 陈雯雯
近日,河南省财政厅下达濮阳市2022年黄河流域横向水生态补偿奖励资金1000万元,为全省涉及黄河流域的9个地市中唯一获得此奖励资金的地市。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建立省内黄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的实施细则》要求,濮阳市财政局积极行动,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多次与各县区会议沟通,提出濮阳市横向水生态环境保护补偿机制意见。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引导县区政府间在全省范围内率先签订了横向水生态环境补偿协议,协议的实施范围为金堤河、马颊河、徒骇河、濮水河、潴泷河、第二濮清南干渠流域涉及的濮阳县、清丰县、南乐县、范县、台前县、华龙区和开发区。协议的签订充分调动了河流断面上下游县(区)治污积极性,加快形成责任明晰、合作共治的流域保护和治理长效机制。
下一步,濮阳市财政局将进一步督促服务市环保部门做好项目谋划及申报工作,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重大战略落地落实落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