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经济报 记者 刘学中 通讯员 和亚龙
(相关资料图)
近日,司法部印发《关于表彰全国行政执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对全国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领域工作突出的先进典型予以表彰,鹤壁市财政局作为全市唯一一家、全省10个集体之一受到表彰。
近年来,鹤壁市财政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大力聚焦法治财政建设,按照权责清单履职尽责,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不断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紧紧围绕省、市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和财政中心工作,全面依法履行财政管理职能,持续深化财政“放管服”改革,全局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财政法治建设取得积极成效。先后荣获“河南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省级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全省财政系统行政执法优秀案卷”“全市首届服务型行政执法比武活动一等奖”等荣誉。
在完善法治工作机制上彰显特色,构筑全程全域管理闭环
建立行政执法“13351”机制。“一套班子”建机制。强化组织领导,明确成员分工。将行政执法工作与财政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通过局领导带头学、干部职工定期学、专业部门集中学等形式,实现全局上下高度重视法治工作。“三个严格”抓规范。严格规范行政执法队伍和执法人员资格,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行政执法权,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培训制度,全力推进财政执法落实落细。“三项制度”求创新。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开;二是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进行全部过程记录,系统归档保存。三是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普通程序案件需经法制审核后按程序出具行政执法决定,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要求必须进行法制审核和领导班子集体讨论,持续优化财政行政执法模式。“五个亮点”树标杆。强化预算约束,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聚焦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搭建“一卡通”服务平台,精准监督到位;创新“互联网+政府采购”,打造便捷高效的营商环境;落实放管服改革,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发挥财政执法示范引领作用。“一个基调”严当头。通过建章立制,严格执法程序,加强执法监督,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等,强化财政行政执法责任追究。
在深化财政管理改革上精准发力,提升依法理财工作成效
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依法履行财政管理职能,不断提升预算管理法治水平。一是全面完成省与市县财政体制改革。主动发挥好组织牵头作用,加强与上下级财政部门的沟通衔接,核定各项划转基数,全面梳理36个市与县共同财政事权事项,顺利完成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激发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活力。二是持续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率先出台《鹤壁市本级财政教育项目库管理办法》,让“项目等资金”,为预算科学精准编制和规范高效执行提供制度遵循。三是深化预算绩效管理。研究制定交通、社保、公共安全、科技文化旅游、自然资源、农林水等6类分行业分领域指标体系,完善新增4类共性项目绩效指标体系,汇总形成23类共性项目绩效指标,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连续两年在全省市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中位列第二名,获评市“十佳改革案例”奖。
在运用行政执法手段上守正创新,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健全依法行政工作体系,严格规范财政行政执法。一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队伍和执法人员资格。一方面,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取得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另一方面,建立行政执法人员数据库,对行政执法人员每年至少参与1次行政执法的工作任务进行督查,形成行政执法人员全员参与、随机抽取、统一调度,跨科室、跨业务联合协同的执法工作机制。二是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行政执法权。建立健全亮证执法、受理、立案、调查取证、处罚事先告知,听取陈述申辩、听证、法制审核、审批、处罚决定、送达、执行、结案等行政执法流程,财政行政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中全部持证上岗并亮证执法。三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培训制度。认真学习财税法律法规和财政政策制度,每年通过“引进来”聘请高校教授或“走出去”到优秀高等学府学习先进财政业务知识和依法行政专题培训。
在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上提质增效,营造知法守法浓厚氛围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以法治实践活动为载体,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一是扩大宣传广度。利用国家宪法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多种形式,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通过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等方式,累计宣传10000余人次。二是挖掘宣传深度。利用公众号、电子屏、新媒体平台、门户网站、宣传栏等平台,争取全方位、全领域、全覆盖宣传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打造法治文化苑,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宣传依法行政、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服务型行政执法等内容,积极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