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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经济报 记者 刘学中 通讯员 鲁超
濮阳市财政局主动作为、聚力改革,以评促优、以优应变,深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改革,营商环境持续大幅优化。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优化营商环境百问百答》,濮阳市财政局如何做好政府采购质疑投诉处理工作和濮阳市持续规范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两项经验做法被收录为典型案例,在全国复制推广。
在做好政府采购质疑投诉处理方面,濮阳市建立了政府采购投诉接待办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实行全面审查制度,对投诉人的主体资格是否合规、是否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等方面进行审核,严格执行法定受理程序,认真办理政府采购投诉、群众来访、举报信件,实行专人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对受理的政府采购投诉事项,以事实为依据,核查属实后按规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处理,在书面审查、调查、专家论证、法律顾问审核等基础上,下达正式处理决定。同时,积极开展正面宣传,畅通质疑投诉渠道,将质疑投诉的相关规定纳入政府采购宣传范畴,拟定一次性告知事项,印发质疑投诉操作规程,制定质疑投诉书格式化文本,帮助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知晓相关权利义务规定和质疑投诉流程。
在规范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方面,濮阳市严格落实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责。一是实施电子监管。依托全省统一的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实施正政府采购项目预警监控管理,实现从项目计划、受理、招标、开标、评审、定标、质疑、投诉、合同验收等全流程在线监管。二是抓好监督检查。组织开展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机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并督促整改到位。三是加强履约管理。出台《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工作的通知》,从验收主体、验收内容、验收程序等方面明确具体操作规范。四是做好投诉处理。依法受理政府采购投诉事项,经过书面审查、相关调查、专家论证和法律顾问审核后,下达正式处理决定。五是推进信用评价。依托政府采购信用评价系统开展代理机构、评审专家综合信用评价工作,根据信用评价结果,对存在违法违规线索的政府采购活动进行定向调查。
下一步,濮阳市财政局将拿出“拼”的精神、“闯”的劲头、“实”的作风,持续聚焦企业群众反映集中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深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改革,推动政府采购全链条操作优化、全过程公正监管、全周期提升服务,奋跃而上展现全市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新气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