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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经济报 记者 刘学中 通讯员 马莹
2023年1月1日起,鹤壁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保障标准再次提高。此次提标,全市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42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40元,财政补助水平由月人均210元提高到月人均220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月546元提高到每人每月572元。共惠及3.1万余农村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鹤壁市财政局将持续加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力度,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每月10日前将低保资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通过惠民惠农资金“一卡通”直接发放到救助对象账户,对于集中供养的特困人员,补助资金统一拨付到供养服务机构。
截至目前,鹤壁市财政局已筹集2023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0949万元,统筹用于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