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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经济报 记者 刘学中 通讯员 陈鑫
镇(街道)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是调动镇(街道)发展产业的主动性、积极性,激发发展内生动力和活力,平顶山市示范区财政局高度重视,紧盯目标任务,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积极深入镇(街道)调研座谈,组织制定《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创新镇(街道)财政管理体制实施方案(试行)》,形成事权和财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明确“四类”镇(街道)财政支出责任划分,并下达年度地方财政税收收入任务计划,通过实行“增量分成、专项奖励”的激励政策,建立镇(街道)财政体制结算及资金保障机制,稳步推进镇(街道)财政管理体制改革。
一是权责一致,明确责任。建立健全与镇(街道)履行职能相适应的财政资金保障机制,结合镇(街道)政府职能和管理体制改革情况,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合理划分区、镇(街道)政府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
二是分类指导,兼顾财力。综合考虑不同镇(街道)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人口规模、税源基础、区域等因素,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实行差别化管理。同时统筹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既充分调动各镇(街道)的积极性,又兼顾区本级保工资、保运转、保稳定、促发展所需的财力需要。
三是合理规范、促进发展。镇(街道)财政体制实行差异激励与均衡保障相结合,确定后在一定期限内保持相对稳定,充分调动镇(街道)发展经济、涵养财源、增收节支的积极性。
下一步,平顶山市示范区财政局将继续加强部门间联动,加大支持力度,积极盘活闲置资产资源,培植新的财源,有效激发镇(街道)经济高质量发展,稳步推进镇(街道)财政管理体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