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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经济报 记者 刘学中 通讯员 董国华
为深入了解全市“爱心消费券”发放核销工作开展情况,近日,濮阳市财政局会同市商务局等部门,赴各县(区)督导调研“爱心消费券”发放核销清算工作。截至2023年2月28日,全市“爱心消费券”共发放13.3万人次,核销资金3900多万元,圆满完成全市“爱心消费券”发放核销工作。
为关心关爱困难群众,恢复和扩大消费,按照《河南省商务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对全省困难群众发放“爱心消费券”工作的通知》(豫商运〔2023〕1号)要求,为全市登记在册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发放每人300元的“爱心消费券”。自发放工作启动以来,该局精心组织,积极推进,采取多项措施抓好落实。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该局党组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会同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及时下发通知,对县(区)困难群众“爱心消费券”发放范围、时间节点及资金管理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建立沟通机制。该局与商务部门、民政部门建立高效畅通的会商机制,强化信息互通,加强协调配合,及时汇总上报全市“爱心消费券”发放进度日报表和核销进度周报表,解决发放过程中出现的困难与问题,推动发放核销工作快速落地落实。三是加快资金拨付。核实相关信息,快速下达资金指标文件,专项调拨国库现金,紧盯资金拨付进度,确保省级资金足额支付到位。四是强化绩效监督。认真核实发放人数、核销人数、资金支出流向及核销金额,加强资金使用全流程监管,严禁截留、挪用、套取资金,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爱心消费券”及时足额发放,进一步提升了困难群众的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