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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经济报 记者 刘学中 通讯员 王金凤 张灿
近日,河南省财政厅印发关于2022年度市县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鹿邑县财政局荣获“2022年度市县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多年来,鹿邑县财政局通过不断强化救助基金规范管理,与公安、医疗、法院等部门共建高效顺畅、紧密协作的沟通协调机制,完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内部管理,加强基金救助宣传等措施,稳步推进道路救助基金抢救费用垫付,切实提升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为民解忧纾困。2022年全年垫付资金429.6万元,对交通事故困难户进行一次性困难救助5户,发放救助资金25万元,有力保障人民群众利益。
一是业务开展覆盖广,经办效率提升快。该局多次主动上门到交警大队、医疗机构进行业务培训,讲解救助基金政策,教授网上操作流程,有效提升了经办人员业务能力和办理效率,保证救助基金规范有序运行。
二是沟通协调积极主动、资金垫付及时有效。该局加强与交警、中原农业保险公司的沟通协调,实时追踪交通事故案件,保证每个符合救助条件的受害人能及时用到国家的救命钱。通过报纸、微信、群众来电咨询等方式,主动介入发生交通事故后无钱抢救的情况,积极与受害人进行联系救助,得到了群众的好评。
三是追偿资金创新高,良性循环新常态。该局针对追偿难的问题,建立垫付资金追偿管理制度和月报、季报制度,加强对资金追偿工作的监督管理,督促指导承办单位落实追偿管理办法,强化追偿过程管理,深入探索开展协商、调解、保险理赔、司法诉讼等追偿模式,追偿规范化水平和追偿效果不断得到提高。2022年共追偿资金256.98万元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