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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经济报 首席评论员 温献伟
据媒体不完全统计,截至5月初,今年以来,至少有七地证监局对11家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下发13份采取责令改正、暂停新增客户、出具警示函等措施的决定。
七地证监局打出严厉整治的“组合拳”,清晰地表明了两点:其一,监管部门对于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和执业人员的违规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零容忍”的高压态势;其二,证券投资领域的违规违法行为目前仍处于多发、高发状态,并且呈现出一些新情况、新特点,需要引起监管部门的持续关注和重视。
《证券法》明确规定了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其执业人员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不得有的行为。这不仅是一条条不可逾矩的“红线”,也是保障证券投资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石。证券投资咨询业务作为基础性的资本市场中介服务,笔者认为,针对资本入场,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其执业人员不仅需要担任好“引导员”角色,对于证券投资行业的整体健康发展来讲,更应该扮演好“护航员”角色。然而,近年来,一些咨询机构和执业人员在利益驱动下,漠视法律法规,屡屡触碰法律“红线”,导致出现各种虚假、不实、夸大、误导性的营销宣传。譬如,从此次各地证监局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来看,多家机构就因为存在误导性行为遭到处罚。这些无良之举,在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同时,也扰乱了资本市场秩序。
上医治未病。在笔者看来,要整治和遏制证券投资咨询业务乱象,一方面需要监管部门持续“亮剑”,强化监管执法,时刻为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和执业人员念响“紧箍咒”,使其“心有戒尺、行有所止”。另一方面,坚守合规是行业底线。相关机构和广大执业人员必须心存敬畏、恪守底线,依法合规执业,以此汇聚合力,营造诚信自律的行业之风,最大程度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促进证券投资行业健康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