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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经济报 记者 王泽远 通讯员 魏伟 李玉红
为落实省、市市场监管局“提振消费信心 放心消费在中原”会议和全市化妆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美容、美发、美甲、美妆(以下简称“四美”)机构化妆品质量安全管理,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5月9日,平顶山市石龙区市场监管局召开全区化妆品“四美”“靓盾1号”专项整治行动动员部署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高红军主持会议,药化械监管股、各执法中队及四个市场监管所负责任人参加。
会上,药化械股传达了市局2023年化妆品监管重点工作暨《平顶山市靓盾1号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本次专项行动共分为部署排查、专项整治、督导检查和总结提高四个阶段,旨在强化治理“四美”机构存在的“妆字号”乱象,督促“四美”机构认真执行进货查验记录、不良反应监测、信息公开等管理制度,增强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将严厉打击虚假夸大宣称、自行配制或不按说明书使用化妆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经营非法添加、未经注册备案、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或过期变质化妆品等行为,严肃查处一批典型案件,加大曝光力度,进一步规范化妆品市场经营秩序,实现规范化妆品经营行为、净化市场、保障用妆安全舒心的目标。
会议要求,全局上下要充分认清专项行动的意义,不折不扣抓好落实。一是树立服务与监管并重理念。要按照省、市局相关要求,主动送法上门服务企业,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化妆品行业高质量发展。二是创建放心消费市场环境。全体执法人员要把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有机结合,提升监管能力,善于发现风险,及时排除隐患,严厉查处一批典型案件,规范市场秩序,保障产品质量,让百姓放心消费。三是形成良好社会氛围。积极与卫健、公安等部门协同配合,扩展宣传方式,增强群众安全用妆生活常识,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形成共抓、共治、共享的社会氛围。同时,通过开展系列活动,切实增强市场主体诚信守法经营意识,改善辖区消费品和服务质量,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