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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经济报记者 王泽远 通讯员 通讯员 卢荻
为进一步增强化妆品经营者的责任意识和守法经营意识,切实保障公众用妆安全舒心,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6月21日,许昌市市场监管局化妆品科科长戴丽丽一行对示范区美容、美发、美甲、美妆(以下简称“四美”)机构整治情况开展专项督导,分局副局长常书军陪同。
督导组一行深入示范区“四美”机构,对随机抽取的两家化妆品经营使用场所进行了认真细致地现场检查,对“四美”机构是否认真执行进货查验记录、不良反应监测、信息公开等管理制度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在经营过程中是否存在经营最小销售单元没有中文标签的化妆品;是否擅自配制、经营未经注册备案的化妆品;是否存在经营、使用过期变质的化妆品等情况。
通过现场检查,督导组对分局化妆品监管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肯定,同时指出一是要高度重视,坚决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的监管责任。二是要强化监管,继续加大对“四美”机构的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督促“四美”机构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提升化妆品经营者管理水平。三是要强化舆论宣传,提高化妆品经营者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守法经营意识,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化妆品科普宣传工作,形成浓厚的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