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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经济报记者 刘海林 通讯员 闫竹 崔利
2023年7月4日,内黄县人民检察院以“面对面”公开宣告送达方式向内黄县某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发出一份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内黄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张日亮、员额检察官暴晓波参加宣告,同时邀请内黄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警共同参与。
今年5月份,在办理吴某甲涉嫌交通肇事罪案件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发现吴某甲系内黄县某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的驾驶员,且随着办案的深入,发现该公司存在对驾驶员缺少必要的安全行车教育和系统培训的情况,以及没有建立严格的教练车管理制度等问题。
那么本案仅仅是个案吗?案件查办到此,承办检察官心中的疑惑重重,遂将该情况与院数字检察专班进行商讨,后经与公安机关车辆违章数据库进行大数据碰撞,查明该公司教练车自2021年以来发生多起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及交通事故,有较大安全隐患。
针对上述情况,内黄检察秉持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案件的理念,依法能动履职,不止步于就案办案,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检察建议宣告送达过程中,内黄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张日亮宣读了检察建议并就存在的问题、法律依据、社会影响等方面进行了释法说理;交警大队民警强调,检察建议说理清晰,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希望能充分引起被建议单位的高度重视;被建议单位负责人现场签收检察建议,并表示对检察建议指出的问题将认真研究,加强管理,完善规章制度,抓好整改落实和回复工作。
本次公开宣告送达,促进了检察机关与被建议单位的良性互动,进一步增强了检察监督的严肃性和透明度,实现了办案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下一步,内黄检察将对检察建议整改情况进行跟进监督,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促进平安内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