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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经济报记者 王泽远 通讯员 高燕飞 常淑颖
近期,五六个消费者怒气冲冲来到许昌某汽车4S店要求退车。
据了解,消费者王先生7月13日上午花费16万左右购买了一辆该4S店销售的汽车,下午验车时发现机箱盖上有二次补漆现象,存在明显颜色差异,但4S店以已上牌为由不予退款。消费者认为自己购买前、销售过程中商家并未告知汽车存在二次补漆,现在要求商家退车退款或更换新车,双方争执不下,最后,消费者将投诉电话打到许昌市市场监管局专业分局,请求帮助解决。
许昌市市场监管局专业分局接到投诉后,立即派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和投诉人王先生取得联系,了解具体情况。又到该汽车销售公司进行经调查核实。经调查了解,该4S店在汽车进店入库做PDI检查时因疏忽未发现机箱盖上二次补漆痕迹,造成了现在的局面。但是客户执意换车他们无法接收,原因是已经上牌过户的车再销售就是二手车,换车对4S店造成损失过大,另外该车本身不存在质量问题,不符合《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中退换车条件。最后,该汽车销售公司还出示了该车从入库到出库售卖给投诉人的完整监控视频,确实可以证明4S店不存在补漆情况。经过执法人员分析推测可能是物流运输中造成的掉漆情况,于是该4S店已向厂家反馈,厂家正在和物流方协商解决。
对于王先生来说,本来喜提新车是件高兴事,却没想到无辜增加这样的插曲,心情不免低落。另外,厂家和物流方协商时间不确定,而自己的问题不知何时才能解决。
一边是心急如焚、带着情绪的投诉人,一边是正当经营的企业,作为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张所长和常所长耐心当好“调解人”,他们一方面帮助4S店分析问题,另一方面帮助消费者寻求好的解决办法,在执法人员苦口婆心的劝说下,消费者王先生最终同意不退换车,接受补偿。
7月18日,许昌市市场监管局专业分局的执法人员电话联系投诉人王先生时,他称已和4S店协商一致,补偿现金3000余元,他对这样的结果表示满意,也非常感谢该局执法人员的调解帮助。